中国网络版权侵权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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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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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45719
版次:1
商品编码:1214180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上海市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马克思主义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十九辑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8-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28
字数:18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网络版权侵权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传媒界越来越关注的话题,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网络版权侵权的话题争论将更加激烈,司法机关也面临着如何将法律的一般规定运用到不断变化的具体案件中的难题。本书使用了对实证案例进行建模和量化分析的研究方法,主要选取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提供的实际案例,选择2002年至2011年间各地上传的司法裁判文书,经过筛选得到3004份优化样本。进而对样本进行编码和量化分析,综合运用法学、传播学等多学科方法,对中国网络版权侵权作出多方面的实证分析,进而描绘国内网络版权侵权领域的当下面貌并展望未来。

内容简介

  《中国网络版权侵权实证研究》主要选取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提供的2002年至2011年间的3004份司法裁判文书优化样本,对样本进行编码和量化分析,采用法学与传播学交叉研究方法,使用量化证据回应中国网络版权侵权争议焦点,对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的司法实践进行较全面的分析,从而得出了网络版权侵权案增长趋势、胜诉因素、地方司法保护、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经济赔偿数额等多方面的结论,并对下一步研究作出展望。

作者简介

  徐剑,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等国家省部级课题十余项。研究领域为文化研究、传播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出版有多部专著和译著,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获得多项省部级奖励。

内页插图

目录

抑制理性的有限性——代序1

绪论1

第一章中国版权保护和侵权治理:文献综述与研究设计10

第一节中国版权研究综述10

第二节国内外盗版研究综述26

第三节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综述32

第四节研究方法和设计39

第五节本章总结48

第二章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的司法实证分析50

第一节中国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概貌50

第二节中国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胜诉因素分析71

第三节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司法效益分析85

第四节本章总结92

第三章网络版权侵权诉讼中的地方司法保护实证分析94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94

第二节影响变量97

第三节原告胜诉率的地域分布98

第四节原、被告和法院的地域关系对判决结果的影响100

第五节索赔金额对判决结果的影响102

第六节原、被告和法院的地域关系对经济赔偿金额的影响104

第七节被告身份特征对判决结果的影响105

第八节法院审理阶段对判决结果的影响107

第九节本章总结109

第四章涉外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实证分析111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111

第二节涉外网络版权侵权案的概貌113

第三节涉外诉讼的时间成本分析119

第四节涉外诉讼的被告抗辩投入程度121

第五节境外法人原告的投入程度122

第六节境外法人原告的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123

第七节境外法人的案件受理成本125

第八节境内外法人原告直接经济收益的比较126

第九节外企和港澳台企业的诉讼行为差异127

第十节本章总结128

第五章结论与探讨131

第一节研究结论131

第二节进一步的讨论135

第三节研究的贡献136

第四节研究的局限及展望138附录一中国媒体名誉侵权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140

附录二典型案例155

附录三相关法律法规167

参考文献214

跋:一种数据型的社会科学观察方法229

前言/序言

  抑制理性的有限性——代序

  徐剑教授的研究成果即要付梓成书,他嘱我写篇序言。十多年来,我和徐剑是同事、师生和朋友,我有责任也很高兴做这件事。

  徐剑研究的是知识产权问题,更具体些说,是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裁判问题。他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决中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二是在涉外网络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境外原告是否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对于知识产权,虽然这些年来我从徐剑那里了解到一些相关的知识,但仍然只能算是外行人,讲不出有见地的看法。我想要评论的是徐剑采用的方法,因为多年来我讲授社会研究方法方面的课程,对此有些心得,也因为徐剑的研究方法在我国法学研究中不常见到,可为思考方法问题提供新鲜的思路。

  按照徐剑的概括,本书的方法特点有三个,一是数据全面——他称为“全景式”的;二是数量化分析,具体些说,是使用了传播学中量化文本内容的分析方法;三是运用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解释主体的行为动机和策略。绝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官司是经济官司,侵权为了钱,维权也主要为了钱,用理性人假设来解释打知识产权官司的行为,合情合理。我打算讨论的是前两个特点,数据采集和量化分析,评价它们在本书中的作用。

  在《有限理性模型及其他经济学论题》(ModelsofBoundedRationalityandOtherTopicsinEconomics,1982)一书中,赫伯特·西蒙(司马贺)解释过他那个著名的有限理性模型。在西蒙看来,任何决策者都会遇到三个约束:其一,就有哪些可能的选择和不同选择可能带来的后果而言,人们只能得到和使用十分有限的信息,且通常不那么可靠;其二,就评价或加工信息而言,人脑的能力有限,会出现偏差;其三,就决策时间而言,人们通常需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作出决策或判断。因此,在复杂情境下,人们能够作出的决策或判断通常是趋向于满意的(satisficing),而非是最优或利益最大化的。这位图灵奖和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断言,理性的这些有限性使人们几乎无法考虑到每一种可能的偶发事件,在更多的时候,决策与判断不得不依赖于所谓“经验法则”(rulesofthumb),类似于“差不多”,“八九不离十”,或“经验之谈”。

  具体到社会科学研究,由于关涉人类、关涉社会的信息浩如烟海,我们所能获得的信息通常是沧海一粟。而且,人类的主动性、人的心理、观念、行为、组织都可能变动不居。今天获得的信息,明天也许就变化了,关于这群人的信息,用到那群人可能会不靠谱,获得稳定可靠的信息并不容易。西蒙模式中的第一种约束,即信息的有限性,在研究与人、与社会有关的问题时体现得十分明显。又由于受到演化过程、群体认同、宗教、意识形态、文化风习、政治立场和物质利益的影响,如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发现的种种认知偏差,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所发现的形形色色的社会偏见,无处不在地制约乃至瓦解人们准确处理信息的能力。西蒙模式中的第二种约束,即信息加工能力的有限性,在社会认知研究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对此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有过一系列实验研究。从学数十年,我接触过许多关于人和社会的发现、观点和理论,深知判断哪些是真知灼见,哪些是误解,哪些是不着边际乃至居心叵测的误导,实在是非常困难。

  如果说,有限理性是人类认知的宿命,但同时也假定学术研究以尽可能接近真实为目标,怎样才能抑制理性有限性对我们的影响?

  作为司法裁判研究的成果,徐剑的研究占有三点优势或运气。首先,宏观地看时代背景,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少领域,研究者有了获得大量乃至全部相关数据的可能,因此也有了大数据研究的势头。技术演进带来的这一可能性会改善信息有限性的约束。其次,从具体的社会条件去看,2006年3月10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http://ipr.chinacourt.org/)开通,全面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类裁判文书,这使徐剑能够采集到2002年到2011年十年间网络知识产权的3004份法律裁判文书(原则上,这当是该时间段中网络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的总体)。第三,从具体研究对象去看,与其他文献材料相比,例如历史典籍、文学作品或新闻报道,司法裁判文书是结构化程度较高的文本,原告、被告、裁判地点、审判员、代理人、裁判时长、裁判结果等研究所需的关键指标,均可以客观且较容易地从文本中提取,并加以数量化。在我看来,这三点优势降低了理性有限性对研究的影响,提高了徐剑发现的说服力。

  以徐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为例。基于地方性数据和个别案例分析,过往研究大多主张,中国司法裁判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这样的看法很容易得到我——也许还有更多人——的赞同。虽然我明白自己对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知之甚少,但地方保护的结论却符合我的一般经验。比如,我知道在中国的体制中,由于政绩考核要求,政府会有保护本地企业,增加本地收入的动机,我还知道在中国社会中,血缘—地缘是形成社会网络的基础,而这种网络很可能对司法裁决发生影响。换言之,西蒙所谓“经验法则”很可能支配我的判断,尽管我参考的这些信息与所要回答的问题未必有实质性联系。

  徐剑在研究中发现,就确认侵权而言,“和以往研究的预期相反,异地原告胜诉率更高”,“饱受抨击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判决中并未明显存在”。由于使用了总体数据,避免了用局部样本表示总体可能发生的以点带面的片面性,徐剑的发现应更接近事实真相,会更具说服力。资料全面还常意味着可分析的数据分类增多,允许徐剑做更深入的探索。当对原告、被告和法院的属地,原告、被告的自然人或法人身份,原告、被告是否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作出细致的多重区分之后,徐剑进一步发现,法院对于本地原告的经济赔偿诉求支持力度更大,体现为裁决赔偿额在原告要求赔偿额中所占比例更高,对本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告的经济赔偿裁判更为温和,裁决赔偿额在原告要求赔偿额中所占比例低于平均水平。按照徐剑的话来说,在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裁判中,地方保护通过“隐晦”的方式来实现,远非如一般直觉到的那样普遍和明显。更有意义的是,细致的数量化分析有助于抑制“经验原则”在判断中的影响,从而改善了认知能力带来的偏差。比如,这些数据分析抑制了联想的空间,让我很难再把血缘—地缘型人际网络理论当作启发性线索(heuristiccue)或有据推测(educatedguess)的根据,对司法裁决的地方保护问题作出过度简单化的判断。

  再看徐剑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若问到在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境外权利人是否会得到“超国民待遇”,我,可能还有许多人,多半会给出肯定性回答。原因何在?我这样年纪的人在“文革”时期长大。那时,一方面,我们被告知国外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另一方面,我们见到在中国的外国人似乎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只有他们坐得起当时看起来价格不菲的出租车;只有他们能够持有外币换来的外汇券,到国人勿入的外汇商店买好东西;他们居住的高级旅馆也称作“涉外单位”,顾名思义,国人通常是不该进去的。即便改革开放后,外国人来得多了。在大学校园里,我们看到外国教师、留学生有专门的宿舍楼,条件远好于中国老师、学生居住的地方。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得知各级政府给了外国企业不少优惠政策,官员们高接远迎外国客人,也得知不少外国人受到侵害后,比如财物被盗,警方神速破案的故事。虽然我并不真的了解中国法院今天如何对待外国原告和被告,但当年的记忆在大脑里想必是储存了很多。每遇到中国如何对待外国人这类问题,这些记忆便倏然出现,让我更可能相信境外权利人享受到“超国民待遇”。在有限理性的模式里,这样的判断与信息有限的约束有关——我对于中国法院如何对待涉外案件知之甚少,也与评价和加工信息能力的约束有关,如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所谓的“易得性偏见”(availabilitybias),即记忆中已有的、个人化的、强固记忆的信息最可能影响乃至决定判断结果,尽管这些信息与判断对象没有实质联系。

  徐剑的数据告诉我,事实要比易得性偏见带来的判断更为复杂。虽然在网络知识产权的裁决中,境外原告的胜诉率明显超过了境内原告,境外原告也获得了比境内原告更多的赔偿金,这似乎支持“超国民待遇”的看法,但若比较境内与境外原告的诉讼成本(如裁决时间,律师费用等投入)和实际收益(如诉求赔偿金额与实际赔偿之比,成本投入额与实际赔偿额之比),可知境外原告的诉讼成本明显高于境内原告,境外原告所获赔偿额与要求的赔偿额之比明显低于境内原告。虽然我们难以知道,境外原告的高胜诉率究竟是诉讼投入较高所致,还是因为法官对他们另眼相待,予之以“超国民待遇”,我们能够知道的是,若假定境外原告的诉讼动机符合经济理性人假设,高投入与低收益的裁判结果可能让他们意识到打官司其实得不偿失。近年来,在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外案件占比锐减,似可用来间接证明境外原告并不那么满意他们受到的待遇。

  面对这种基于总体数据的证明方式,储藏在我大脑里的那些儿时记忆,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便难以进入判断过程,更难以在判断时发生重要影响。从西蒙的模型去看,这是说,信息有限性的改善带来了认知能力的提高,二者正相关。

  使用裁判文书总体并将之数量化的研究方法有令人鼓舞的前景,因为采用这样的方法可能描述法学研究中某些领域的全面情况。美国法学家桑斯坦曾把法学研究分为三类:(1)实证(positive)研究,关注对实际情况观察和分析;(2)规则(prescriptive)研究,关注法律怎样实现社会目标;(3)规范(normative)研究,关注法律理应为社会做什么。在比较了法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后,卢宾指出,法学研究传统通常不重视描述(descriptive)或实证研究,规则研究才是重心所在。然而,在逻辑上,实证研究提供对行为实然状态的理解,规范研究建立应然的理想目标,规则研究寻找从实然到应然的路径。缺少对真实状态的把握,规范理论可能只是空中楼阁,规则设计也会沦为无的放矢。准确描述实然状态因此是法学研究者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在观察实然世界时,如认知心理学所揭示的那样,人们难免会为认知约束所羁束。如徐剑的研究所示,越来越多、越来越透明的司法信息可明显改善这些认知约束。

  除开徐剑已经做到的,本书体现出的方法进路还有相当大的延伸空间。比如,使用回归分析等方法有可能进一步发现裁判文本中分析出来的一些变量各自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当知道了不同变量与历史上原告或被告获胜的概率关系后,有可能使用预测模型,如贝叶斯定律,来预测未知案件的胜率。当了解了胜率在总体中的分布之后,应不难发现每个法院、每位审判员、每家律所、每位律师在案件中的表现。这不但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司法信息,也可以提示管理者关注那些远离平均概率的异常值,探求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是案件的特殊性,是有关人员的不寻常能力,还是违背法律的利益交换行为?不断积累起来的大量数据可为机器学习提供素材,最终使人工智能分析和预测司法裁判结果成为可能。若干年前,在对媒体名誉侵权裁决的一项研究中,徐剑便和我仔细讨论过这样的数据方法所蕴含的巨大学术、管理和市场价值。这两年,国外和中国都已经有了商用的法律机器人。我猜想,指导这些机器人工作的应该正是上述原理。

  当然,仅仅依赖数据,许多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回答,例如,本书发现的“隐晦”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通过数据,我们了解到法院对本地原告的赔偿诉求更加支持,对本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告的赔偿裁判更为温和,但我们无法知道,法院的行为是由审判人员与当地原告、被告直接或间接的人情关系,或当地政府对司法系统或明或暗的指示,或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违法交易,或仅是地域认同感带来的群体偏见所致。换言之,数据显示出司法行为是怎样的,却没能告诉我们产生这些行为的社会、制度或心理机制。这样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观察、访谈、调查等传统质化方法来解答。

  还必须看到,在不少的社会研究领域,全面获得资料或数据是不可能的。例如,我曾学习过考古学。学习中我意识到,考古发现大多有偶然性,难以知道偶然发现的工具、器皿、遗址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文化进程整体之间的关系。因此,考古学家不得不把发现与其他间接材料,如其他地区、时代的发现物,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对当代原始部落的研究结果,以及理论想象拼合起来,构造出远古生活的图景。这种图景只要在逻辑上合理,且与已知证据不冲突,便可以被接受。如若深究,由于远古物质和精神生活资料总体几乎总是未知的,偶然获得的证据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总体几乎总是不确定的,基于偶然和局部资料所构建的远古图景也就难逃不确定性。在这种意义上,努力追求真相的研究仍会如西蒙所说的那样,只能趋于满意,难以最优。

  我的两位同事,认知科学家西蒙的学生秦裕林教授和法学家林喜芬教授对此文的写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在此感谢他们。

  葛岩于上海—闵行2017年5月5日


历史的幽影与文明的倒影:探寻古代巴比伦的社会结构与宗教信仰 一、尼罗河的馈赠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奇迹:文明的地理基石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特别是巴比伦城邦,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如何塑造了其独特的社会结构、经济模式与精神世界。我们并非关注近现代信息传播中的法律议题,而是将目光投向数千年前,聚焦于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交汇之处——那片被誉为“文明摇篮”的土地。 首先,书中详尽考察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自然特征。与尼罗河的稳定和可预测性不同,两河流域的水文条件更具变数与破坏性。季节性的洪水带来了肥沃的淤泥,但也伴随着不可预测的灾难。这种环境对早期社会组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协调大规模的灌溉和防洪工程? 这直接催生了早期国家形态下,集权性的水利管理体系。我们将通过对苏美尔时期泥板文书的解读,还原灌溉系统如何成为中央权力(神庙或王权)合法性的基础,而非仅仅是一种农业技术。 其次,地理位置决定了巴比伦的战略地位。它坐落于连接亚洲腹地、地中海东岸和波斯湾的贸易通道之上。这种“十字路口”的特性,使得巴比伦并非一个孤立的文化体,而是持续不断地与阿卡德人、苏美尔人、亚述人以及后来的波斯人和希腊人进行交流、冲突与融合。本书着重分析了这种开放性如何影响了其法律的制定与商业活动的规范,例如早期的契约形式、债务的循环以及对商人的社会地位的界定。 二、从神权到王权:巴比伦的社会阶层与法律秩序的构建 巴比伦社会的核心在于其复杂的社会分层与等级森严的法律体系。本书将从考古学发现和楔形文字记录出发,立体呈现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 1. 神庙经济与祭司阶层: 在早期,神庙不仅是宗教活动的中心,更是主要的土地所有者和财富管理者。我们详细分析了“恩西”(Ensi,城市执政官)和“卢伽尔”(Lugal,国王)的权力演变过程,探讨了神权如何逐渐被王权所吸收和利用。神庙的财富如何转化为国家机器的运作资源,以及祭司阶层在知识传承(天文学、数学)中的垄断地位。 2. 汉谟拉比法典的深层解读: 本书避开对法典条文的简单罗列,而是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中进行考察。法典的著名原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并非普遍适用于所有阶层。我们深入探讨了不同社会身份(阿维鲁姆/自由民、穆什肯努姆/依附民、瓦尔杜姆/奴隶)在法律面前的实质性差异。例如,贵族间伤害的赔偿标准与奴隶间的财产损失如何体现了财产和人身价值的等级划分。法典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宣言。 3. 家庭结构与父权制的确立: 巴比伦的家庭制度是父权制的典范。本书通过对婚姻、继承和收养契约的研究,揭示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受限地位。尤其关注了寡妇和未婚女性在财产继承上的权利范围,以及离婚制度如何倾向于维护男性对家庭资产的控制。这种对家族血脉和财产连续性的强调,是理解其社会稳定性的关键。 三、星辰的低语与尘世的秩序:巴比伦的宗教宇宙观 巴比伦人的精神生活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紧密交织。他们的世界观是建立在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之上,并试图通过占卜和仪式来理解并影响这些力量。 1. 马尔杜克的崛起与国家神学: 随着巴比伦城邦的政治影响力扩大,其主神马尔杜克(Marduk)的地位也随之提升,最终成为整个美索不达米亚的“众神之王”。我们分析了《创世史诗》(Enuma Elish)的文本结构,它不仅是一部神话,更是一部政治宣言,用神祇的胜利来论证巴比伦统治的天然正当性。 2. 占星术与政治决策: 巴比伦人在天文学上的成就举世瞩目,但这并非纯粹的科学探索,而是深深植根于宗教占卜的实践之中。书中细致描绘了观测天象(如行星的逆行、日食月食)如何被视为神谕的直接表达。国王和高级官员必须依赖占星家的解读来制定军事行动、外交策略乃至农业生产计划。我们考察了那些记录了“如果木星在某个星座出现,则国王将获得胜利”的占卜档案,展示了这种信仰体系如何渗透到国家最高决策层。 3. 死亡与来世的概念: 与古埃及对来世的乐观态度不同,巴比伦人对死亡的态度更为悲观。本书参照《吉尔伽美什史诗》,探讨了他们对永生和死亡的哲学思考。死亡意味着进入阴暗、尘土飞扬的冥界,那里只有痛苦和遗忘。这种对现世的重视和对死后世界的不确定性,反过来激励了人们在现世中寻求荣誉、建立丰功伟绩和巩固家族地位。 四、文明的遗产:巴比伦对后世的影响 尽管巴比伦帝国数次兴衰,其文化精髓却通过各种途径流传下来。本书的结论部分将聚焦于这种影响的持久性,它并非体现在可见的建筑遗迹,而是在于抽象的知识体系中: 时间与数学体系: 六十进制(Sexagesimal System)在今天的计时和角度计量中依然发挥作用,这是巴比伦人对数学贡献的直接体现。 文献记录的规范: 楔形文字泥板的书写、归档和分类方法,为后世图书馆学和文献管理奠定了初步的规范。 总而言之,本书是一部关于古代权力、信仰与社会结构的深度考察,旨在揭示在信息尚未以现代形式传播的时代,一个伟大文明如何通过其地理环境、法律契约和宇宙信仰,构建起一套复杂而坚固的社会秩序。我们所关注的,是文明的基石,而非其表层结构的变化。

用户评价

评分

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其前沿性和现实意义。作者似乎对当前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的热点问题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并且能够用严谨的学术方法进行深入的剖析。我尤其感兴趣的是书中对于技术发展如何影响版权侵权模式的探讨,例如新型P2P下载技术、云存储服务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这些都可能给版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作者在书中对这些新兴问题是如何进行实证研究,又得出了哪些结论,这一点让我十分期待。同时,书中对于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和司法实践的梳理,也为我理解当前的版权法律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我希望能够通过这本书,了解更多关于网络版权侵权案例的判决,以及这些判决背后所体现的司法理念。总而言之,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的现状,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

评分

我尝试阅读这本书,主要是出于对当下信息爆炸时代下版权保护问题的关注。作者在书中对于当前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状况的描述,让我印象深刻。他似乎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梳理和呈现各种侵权行为的特点和演变趋势,从早期的文字作品盗链,到后来的音乐、影视、软件,再到如今层出不穷的短视频、直播内容侵权,都似乎被纳入了作者的考察范围。我特别关注的是,书中对于不同类型侵权行为所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以及如何通过数据分析来揭示侵权行为的规模、影响以及潜在的收益。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让我对书中提出的观点和结论充满信心。此外,作者在分析侵权原因时,似乎也不仅仅停留在技术层面,而是将社会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以及用户行为习惯等都纳入考量,这种多维度的分析,使得对问题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入。这本书的价值,可能就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网络版权侵权问题的严峻性,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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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严谨的研究框架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探讨中国网络版权侵权问题时,他似乎并没有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化处理,而是深入到问题的本源,从宏观的法律制度、微观的侵权行为,再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和动机,都进行了细致的描绘。我个人尤其对书中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和特征分析部分感到满意,作者似乎能够准确地捕捉到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核心要素,并用清晰的语言进行阐释。在案例的选取上,也体现出作者的用心,无论是涉及大型平台的内容聚合,还是个人用户的零散侵权,都似乎得到了恰当的关注。通过这些案例,我不仅看到了侵权的“面貌”,更感受到了侵权行为对原创者造成的实际伤害。这本书的出版,对于提升全社会对网络版权的认知,以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都可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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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阅读体验,让我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现实困境有了更为直观且深刻的理解。书中对于各种新兴的侵权形式,例如短视频平台的内容二次创作带来的版权争议,以及直播带货中未经授权使用音乐、图片等素材的问题,都进行了细致的剖析。作者并没有回避这些棘手的问题,而是积极地去探究其发生的根源,比如技术发展的滞后性、监管的难度以及版权意识的普遍缺失等等。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引用了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使得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和理论概念变得生动起来,也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通过这些案例,我仿佛亲眼目睹了侵权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以及被侵权方所遭受的损失。这种“接地气”的研究方式,让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学术著作,更像是一本为普通读者和行业从业者量身打造的“网络版权保护指南”。它帮助我们认识到,网络版权侵权并非仅仅是“复制粘贴”那么简单,背后涉及的是复杂的利益博弈和法律挑战。

评分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相当引人注目,采用了比较沉稳的蓝色系,配以抽象的网络连接线条,初步给人一种专业且具有深度研究的印象。在拿到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翻阅了目录,发现其章节划分非常清晰,从理论基础到实践案例,再到法律法规的梳理,逻辑链条完整。虽然我本人并非专业法律人士,但作者在开篇部分对中国网络版权侵权现状的宏观描绘,以及侵权行为背后的社会、技术和经济动因的分析,都让我产生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关于盗版网站的运营模式、盗版内容传播的链条以及用户获取盗版资源的习惯性行为等方面的探讨,都给我带来了新的认识。这本书似乎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试图通过实证研究,将复杂的网络版权问题剥茧抽丝,呈现出其现实的复杂性和多面性。我期待在接下来的阅读中,能够看到更多关于侵权行为的具体数据分析,以及作者是如何通过数据来支撑其观点的。这本书的出现,对于理解当下中国网络环境中版权保护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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