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事判决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是笔者在原博士学位论文《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充实、完善而成。自2004年论文答辩完之后,笔者一直没有中止对既判力问题的研究与思考。作为原先设定的研究计划,有关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只是我整个既判力研究计划的一个部分,因而原本也没有将既判力客观范围部分单独成书的打算。但考虑到“学术价值与时间成反比”等因素以及工作中对于出版成果的强烈的现实需求,还是“诚惶诚恐”地将研究成果先行展示出来。另外,今年年初笔者获得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将于今年10月赴东京大学展开博士后研究工作,因此也想借《民事判决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的出版来形成赴日前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赴日研究的成行,无疑为笔者即将展开的有关既判力问题的后续研究提供更好的条件,期待自己能在今后两年之内完成该课题的研究工作。
作者简介
林剑峰,男,1977年1月14日生,浙江省宁波市人,法学博士。2004年7月从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证据法学及司法制度。业已出版的著、译作品有:《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转变时期的民事裁判制度》、《自律型社会与正义的综合体》、《新民事诉讼法讲义》、《诉讼制度改革的法理与实证》,等等。引外,还在《法商研究》、《法律研究》、《司法改革论证》、《人民法院报》等杂志、报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丛书总序
第一章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国内外的研究状况)
(一)国外的研究状况——以日本学界为中心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的阐述
第二章 既判力理论的概述
一、民事诉讼与判决的效力
二、纠纷的终局性解决与既判力
三、既判力的本质
(一)实体法说
(二)诉讼法说
(三)对于两种学说的另一种理解——基于德国民诉法学发展史之视角
(四)既判力本质论的其他学说
(五)本质论的评析——局限及没落
四、既判力的根据
(一)学说
(二)评价
五、既判力作用的概述
(一)既判力的作用
(二)既判力的作用形态
(三)既判力作用的属性
第二部分 既判力客观范围本体论
第三章 既判力客观范围的传统理论
一、既判力作用范围的不同维度
(一)既判力客观范围
(二)既判力主观范围
(三)既判力时间范围
(四)三者的关系
二、既判力客观范围的传统理论
(一)诉讼标的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二)判决书的结构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三)将既判力客观范围限于判决主文的原因分析
三、既判力客观范围的例外——有关抵销的抗辩
(一)民事诉讼的抗辩
(二)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的原因分析
——基于抵销抗辩与清偿债务抗辩之比较
(三)有关抵销抗辩之判断中产生既判力的范围
(四)关于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的注意点
第四章 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论——以争点效理论为中心
一、传统既判力客观范围理论的局限
(一)传统既判力客观范围理论反省的契机
——抽象法律制度与现实纠纷之间的不契合
(二)原因分析
二、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新学说
(一)既判力扩张说
(二)统一请求权说
(三)默示的中间确认之诉说
三、争点效理论
(一)争点效的概念及理论概况
(二)争点效理论的学术渊源
(三)争点效适用的要件
(四)争点效理论的意义
(五)争点效理论的评价及发展趋势
四、提出责任效理论
第五章 学说的梳理与评析:诉讼标的与程序过程之间的对立
一、诉讼标的基准说——以传统的既判力客观范围学说为中心
二、重视程序具体过程的学说
三、两者兼顾的理论——在诉讼标的与程序过程之间
四、不同系列学说差异的分析
(一)既判力根据的差异
(二)当事人程序保障及自我责任内容的差异
(三)诉讼标的所发挥机能的差异
(四)判决效范围形式化、标准化含义的差异
(五)小结
第六章 我国既判力客观范围制度的构建
一、关于我国民诉法欠缺既判力制度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继受历史
(二)职权主义的诉讼构造
(三)观念与意识形态层面的因素
(四)现行法的具体制度、法官的素质及司法运作现状等因素加剧了对既判力制度的排斥
二、我国建立既判力客观范围制度及完善相关理论的必要性
(一)基于民诉理论与制度的视角
(二)基于司法实务的视角
(三)基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视角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具体构建
(一)我国既判力制度构建及有效运作的条件
(二)关于我国既判力客观范围制度的构建
第三部分 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延伸课题
第七章 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客观范围在时间层面的延伸
一、民事诉讼中的标准时
——民事判决对象确定的时间因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性——标准时产生的原因分析
(二)诉讼中标准时的确定
二、既判力时间范围的确定
(一)关于既判力时间范围确定的传统理论——通说
(二)既判力时间范围理论的新发展
三、形成权遮断效的问题——既判力时间范围理论的具体化
(一)德国
(二)日本
四、评价
(一)法的安定性要求与具体程序保障的要求
(二)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要求与个案妥当性(正义)的要求
五、对于我国学界的相关启示
(一)法制的发展阶段与诉讼政策
(二)我国既判力时间范围问题的处理原则
(三)对于一个案例的分析
——兼论在我国构建判决标准时制度的必要性
第八章 部分请求问题——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或缩小
一、部分请求的概述——问题的界定
(一)何谓部分请求?——问题的提起
(二)与部分请求易于混淆的其他问题——问题的界定
二、有关部分请求的学说
(一)肯定说的立场
(二)否定说的立场
三、对于两种立场妥当性的分析
(一)对于诉讼标的把握层面的分析
(二)分析视角的转换:关于各种学说价值取向的分析
四、我国对部分请求问题的处理
(一)原则性立场的确定
(二)例外的设置
五、对《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的评析
后记
前言/序言
《公司治理中的股东责任与董事义务:理论演进与实践挑战》 图书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当代公司治理框架下,股东责任的界限与董事核心义务的演变,聚焦于在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中,如何有效平衡公司利益、股东价值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复杂关系。本书不仅梳理了相关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更结合了近年来的重大司法判例与全球范围内的治理改革趋势,为公司法学者、企业高管、董事会成员、律师以及投资者提供了一份兼具深度与广度的参考指南。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的基石与股东责任的重塑 本书开篇首先回顾了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起源与发展脉络,特别是从“股东至上论”向更包容性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过渡的时代背景。重点探讨了在公司价值多元化诉求下,股东责任的内涵如何从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向更具能动性、甚至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扩大责任的趋势转变。 第一章: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历史演进 本章详细考察了代理理论、剩余索取权理论以及外部性理论在理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应用。着重分析了在信息不对称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背景下,如何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同时,对不同法域(如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在公司治理模式上的主要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义务与诉讼机制 详细阐述了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剩余分配权等。在义务方面,本书着重探讨了少数股东的保护机制,特别是在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中,多数股东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如何转化为对公司整体利益的责任约束。此外,对股东代表诉讼、强制收购请求权等救济途径的适用条件、诉讼门槛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第三章:穿透公司面纱的法律界限与例外情形 本章是关于股东责任扩大化的核心研究部分。系统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刺破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原则的适用标准,包括资本充实不足、法人人格滥用、所有权混同等核心要件。通过对美国特拉华州、英国以及中国等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判例进行归纳,揭示了在欺诈、规避法律义务或明显不公的场合下,法院如何突破有限责任的保护壁垒,追究股东的个人责任。本书特别关注了在集团公司结构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二部分:董事义务的深化与风险防范 本部分将焦点转向公司内部的决策主体——董事会,探讨了在复杂商业决策中,董事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实践标准,并分析了如何有效管理新兴领域的治理风险。 第四章:董事的忠实义务:利益冲突的识别与管理 忠实义务是董事对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承诺。本章详细界定了“利益冲突”的范围,涵盖了自我交易、机会的让渡(Corporate Opportunity Doctrine)、竞争性行为等核心问题。本书提供了详尽的利益冲突管理程序清单,包括事前披露、独立董事审查、股东批准的有效性标准,并探讨了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对董事违反忠实义务行为的举证责任和推定规则。 第五章:董事的勤勉义务:决策的合理性与审慎性标准 勤勉义务要求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应具备商业判断的审慎性。本书深入分析了著名的“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 BJR)的适用范围和限制。重点分析了在何种情况下,法院才会审查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实质内容,例如,当存在程序性瑕疵、明显违反诚信义务或决策基于完全错误的信息时。通过对重大投资、兼并收购决策的案例研究,阐明了董事会应建立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流程。 第六章:董事的监管责任与集体决策的有效性 本章关注董事会的整体结构和运作效率。探讨了“董事会俘获”现象,并分析了独立董事在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中的实际挑战。同时,详细论述了董事的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当董事会决策存在异议时,持反对意见董事的责任豁免问题。此外,引入了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董事决策考量的最新要求,论述其如何重塑董事的勤勉与忠实义务边界。 第三部分:新兴领域中的治理挑战与法律应对 随着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公司治理框架面临新的压力。本部分着眼于前沿问题,探讨了如何将既有法律原则适用于新兴的公司形态和商业模式。 第七章:高管薪酬的激励机制与司法审查 高管薪酬已成为公司治理争议的焦点。本书分析了如何设计既能有效激励高管、又能体现公司长期价值的薪酬结构。重点研究了“偿付回撤条款”(Clawback Provisions)的法律基础及其在公司业绩不佳或不当行为发生时的执行效力。并结合最新的监管趋势,探讨了对薪酬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要求。 第八章: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董事的监督责任 本章强调董事在建立和监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深入探讨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等法规对财务报告准确性的要求,以及董事在识别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如网络安全风险、供应链中断风险)中的法律责任。重点分析了在风险管理失败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时,董事的监督不力责任的认定。 第九章:私募股权、风险投资与控制权转移中的治理冲突 针对非上市公司和快速成长型企业,本书探讨了在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VC)背景下,不同类别股东间的权力分配与治理冲突。重点分析了在“毒丸计划”、清算优先权条款以及董事会席位分配中,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在公司控制权转移(如“双重一阶”交易)过程中,董事对“出售义务”(Revlon Duties)的履行标准。 结论 本书最后总结指出,现代公司治理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法律必须在鼓励商业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之间找到可持续的结合点。董事和股东责任的界限不再是静态的教条,而是需要在商业诚信、审慎决策和对社会责任的日益增长的期待中不断校准。本书的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公司治理实践向更透明、更负责任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