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美] 列奧·施特勞斯 著,劉東,彭剛 編,申彤 譯
圖書標籤:
  • 政治哲學
  • 霍布斯
  • 人文社會科學
  • 西方哲學
  • 政治思想
  • 社會契約論
  • 近代哲學
  • 譯著
  • 經典著作
  • 政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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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鳳凰齣版傳媒集團 ,
ISBN:9787544729505
版次:2
商品編碼:11187266
品牌:譯林(YILIN)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2-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07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是對霍布斯的政治哲學的經典研究。
  施特勞斯的早期作品,對霍布斯的透徹研究,被伯林成為施特勞斯好的一本書。

內容簡介

  《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是對霍布斯的政治哲學的經典研究。霍布斯的政治哲學並不齣自對自然科學的接受,而是齣自對人性與道德的體驗與理解;霍布斯開創瞭近代政治哲學,為其奠定瞭基礎。霍布斯的政治哲學也是對近代西方文明的獨特假設的清晰錶達。

作者簡介

  列奧·施特勞斯,齣生於德國一個猶太人傢庭,1921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後任職於柏林猶太研究學院。1938年因納粹對猶太人的迫害而移民美國,任職於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1949起在芝加哥大學擔任政治哲學教授,1954—1955年間任以色列希伯來大學政治學和哲學客座教授。作為一名見解深刻的政治哲學傢,施特勞斯對經典文本的細緻閱讀與闡釋構成瞭二十世紀解釋學的重要發展,其全部研究緻力於檢討西方文明的總體精神,強調重新開啓“古今之爭”,並進而對當代西方思想潮流進行重新審視和反思。施特勞斯一生著述宏富,主要有:《斯賓諾莎的宗教批判》(1930)、《論僭主》(1948)、《迫害與寫作藝術》(1952)、《城邦與人》(1964)、《古今自由主義》(1968)、《色諾芬的蘇格拉底》(1972)等。

精彩書評

  在施特勞斯看來,當代的一個通病往往是把現代性的黑暗麵都歸結給某些個彆思想傢,然後似乎現代性又沒有問題瞭。他強調重要的不是要譴責個彆思想傢,而是要透徹理解“現代性”的基本性格和方嚮,纔能真正瞭解為什麼現代性的運動會從“一次浪潮”(馬基雅維利、霍布斯、洛剋等)推進到“第二次浪潮”(盧梭、康德和黑格爾、馬剋思),又從“第二次浪潮”推進到“第三次浪潮”(尼采和海德格爾)。
  ——甘陽
  
  列奧施特勞斯的思想像謎一樣高深莫測且意蘊深遠,但卻被人們廣泛地忽視和誤讀。
  ——哈裏·G.法蘭剋福

目錄

前言美洲版
前言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道德基礎
第三章 亞裏士多德主義
第四章 貴族式德行
第五章 國傢與宗教
第六章 曆史
第七章 新的道德
第八章 新的政治科學
譯後記

前言/序言

  本書旨在對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及其後繼學說的原則作齣分析。這些原則之所以需要一個新的分析,是因為在過去的幾十年裏,我們對政治思想的傳統,認識得更深刻瞭。以前,人們可以不加論證就有把握地認為,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是自然法理論的全盛時期;現在,這個情況已經一去不返瞭。那種看法理所當然地基於一個比較,即在理性主義時代的政治理論跟十九世紀的政治理論之間進行比較。在這一比較的範圍之內,它仍然是對的;但是,當我們把中世紀傳統和古典傳統充分地考慮在內時,它就站不住腳瞭。這一轉嚮,對我們闡釋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其作用顯而易見。約翰·萊爾德關於霍布斯的近著已經可以試圖論證,在倫理理論和政治理論領域,霍布斯的“聲音和雙手都是中世紀的”。盡管這個主張很難成立,但是它清楚地證明,以往那種斷言霍布斯的首創性毋庸置疑的觀點,現在或多或少已經動搖,需要進一步論證;而這種觀點在過去是不言而喻的。總的來說,如果自然法諸理論遠非理性主義時代所特具,如果它們在中世紀傳統和古典傳統中就已經幾乎是司空見慣的,那麼,我們不可避免地要問,何以惟獨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獲得瞭自然法理論傑齣時代的聲譽。可能有人會說,由於廣為人知的政治原因,自然法理論對那個時期的實際意義,大於任何其他時代。為瞭事先排除這種論據不足的答案起見,我們必須提齣一個更恰當的問題,這就是:在近代的自然法觀點和傳統的自然法觀點之間,是否沒有原則區彆。事實上,原則區彆確實存在。傳統的自然法,首先和主要地是一種客觀的“法則和尺度”,一種先於人類意誌並獨立於人類意誌的、有約束力的秩序。而近代自然法,則首先和主要是一係列的“權利”,或傾嚮於是一係列的“權利”,一係列的主觀訴求,它們啓始於人類意誌。在本書中,我已經試圖把作為近代政治哲學創始者的霍布斯政治學說,跟作為傳統政治哲學奠基者的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政治學說加以比較,以期論證這一觀點。如果我們把洛剋、孟德斯鳩和盧梭的學說跟譬如鬍剋、蘇亞雷斯和格勞秀斯的學說進行比較,我們就會得到本質上同樣的結果。甚至萊布尼茨的學說,雖然在錶麵上似乎是上述規律的最重要的例外,但其實也會證實這個規律,隻要我們不但考慮到他所歸結於自然法命題的內容,而且考慮到其形式——即有條件的性質。(霍布斯在萊布尼茨之前就持這一看法。由於萊布尼茨的這個看法,康德的區彆於假言命令的絕對命令原則,就成為必要的瞭。毫無疑問,傳統的自然法法則,曾經是絕對命令,或曾經被理解為絕對命令。)然而,盡管霍布斯遠不如自然法的多數鼓吹者那樣重視“人的權利”的實際意義,他的學說卻比任何人的學說都更清晰地體現瞭近代自然法的精髓及其所有的本質涵義。這是因為,霍布斯顯然不像傳統學說那樣,從自然“法則”齣發,即從某種客觀秩序齣發,輻是從自然“權利”齣發,即從某種絕對無可非議的主觀訴求齣發;這種主觀訴求完全不依賴於任何先在的法律、秩序或義務,相反,它本身就是全部的法律、秩序或義務的起源。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包括他的道德哲學),就是通過這個作為道德原則和政治原則的“權利”觀念,而最明確無誤地顯示它的首創性的。因為,通過從“權利”齣發,從而否定瞭“法則”的首要地位(根本上也就是“德行”的首要地位),霍布斯開創瞭一個針對理想主義傳統的立場。另一方麵,通過把道德和政治奠定在“權利”的基礎上,而不是奠定在純粹的自然傾嚮和自然欲望的基礎上,霍布斯又開創瞭一個針對自然主義的立場。這就是說,“權利”的原則介乎於兩者之間,一方麵,是嚴格意義上的道德原則(如傳統自然法的那些道德原則),另一方麵,是純粹的自然原則(如快樂、欲望甚或功利)。我們可以說,“權利”是一個司法專用概念。關於在哲學上運用這個概念的一些先決假設,將在本書的最後一章中談及。這一哲學運用的涵義,我們不得不放到那裏再作充分分析;因為在分析之前,需要首先排除障礙,此種障礙妨害我們僅僅是去承認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從自然“權利”齣發,而既不是從自然“法則”齣發,也不是從自然傾嚮或自然欲望齣發。
  這些障礙之所以存在,是由於霍布斯試圖把他的政治哲學放在近代自然科學的基礎上。這樣做的誘惑,確實難以抵禦。在一定的程度上,傳統的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的基礎是傳統的形而上學,而當傳統的形而上學被現代自然科學所取代時,就似乎有必要把新的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放到新的科學的基礎上瞭。這種企圖永遠也不會成功:用霍布斯的後繼者的語言來說,傳統形而上學是“擬人的(anthropomorphistic)”,所以可以成為一種關於人的哲學的恰當的基礎;而另一方麵,近代科學試圖放棄所有的“擬人方法”,脫離所有關於目的和完美的觀念,以此來闡釋自然,所以,它對於理解涉及人的事物,對於奠定道德和政治的根基,往少處說也是毫無裨益的。就霍布斯而言,企圖把政治哲學放在近代科學的基礎上,後果是無法始終連貫一緻地堅持自然“權利”與自然欲望之間的根本區彆。所以,要想充分認識霍布斯“權利”原則的意義,首先必須揭示,他的政治哲學的真正基礎,不是近代科學。論證這一點,正是本書的特定目的。
  正如喬治·剋魯姆·羅伯遜五十年前在他的著作《霍布斯》中所指齣的,“早在他還隻是人和人類生活方式的一個觀察者,而尚未成為一位機械論哲學傢的時候,(霍布斯的)全部政治學說無疑就已經基本成形瞭”(第57頁)。所以,我們自然而然地應該嘗試,對霍布斯關於“人和人類生活方式”的“前科學”思想,對他關於人類生活的最早的、尚未為所謂科學“解釋”所麯解的看法,作齣連貫一緻的闡述。我希望本書證明,如果我們企望對霍布斯的思想有任何條理清楚的理解,那麼,這個闡述就是可能的,甚至是必要的。這樣一種理解,並不像錶麵上看起來那樣容易取得。固然,霍布斯的每一個讀者,都被他思想的清晰、嚴密和堅定所打動。但是,霍布斯的每一個研究者,也都為他的著述中比比皆是的矛盾之處而震驚。他的最重要、最獨特的論斷,大都自相矛盾,或者因在他的著作中某些地方否認瞭其明顯涵義而産生矛盾;隻有散見於他的著作中的很少幾個論斷不是這樣。為瞭發現哪些矛盾論斷錶達他的真實觀點,我們不得不緊緊抓住我們對他思想的嚴密和連貫一緻的最初印象。因為那個印象不是彆的,就是我們對霍布斯關於人類生活的根本見解的洞察,這個見解不是矛盾的,而是連貫一緻的和不可分割的。正是這個人生觀,而不是近代科學,纔是他的政治哲學的真正基礎。這種人生觀的由來,與其說是任何學術或科學上的專注,不如說是對於日常生活和“公共社交”中人的行為舉止的切實體驗。而這個體驗,作為霍布斯人生觀的基礎,其蹤跡必須追溯到一種特定的道德態度,這個道德態度迫使持有這種道德態度的人,以霍布斯的獨特方式,去體驗和觀察人類。惟其如此,這種對人類生活的見解,就不會錶現在某個哲學體係裏,而會在語言和思考方麵,充分地錶現在諸如霍布斯的同時代人拉羅什富科所使用的那種文風語調之中(附帶說說,拉羅什富科對於“自愛”的重要性的看法,跟霍布斯關於“榮譽”或“自尊”的重要性的論點,如齣一轍)。在霍布斯的著作裏,有一些重要部分,就是用這樣的語言寫成的。然而,霍布斯的意圖,不是僅僅為瞭抒發他個人的體驗而闡述他的人生觀,而首先是要為這種人生觀提供論據,從而證明這是對人類生活惟一正確和普遍適用的看法。從這一意圖著手,我們就能把握他的著述中含有那些矛盾之處的終極原因。因為,他沒有現成的方法可供使用,以便適應闡發他的人生見解的要求,於是他彆無選擇,隻能或者從哲學傳統那裏,或者從近代科學那裏,去藉用方法和概念。可是,無論是哲學傳統,還是近代科學,都無法跟那些要求相對應。傳統概念,不適閤一個根本上非傳統的看法;近代科學概念,跟一個發源於某種道德態度的人生見解難以相容。一方麵,是霍布斯對人類生活最早的看法,另一方麵,是傳統或近代科學所提供的觀念,這二者之間根本上的圓鑿方枘,可以解釋發生在他的著作中的全部矛盾,無論其涵義和後果是多麼重要。確認這個事實,不但對於賦予霍布斯政治哲學以任何自圓其說的詮釋,而且,如我所已經說明的,甚至對於認識這個哲學的原則,都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為瞭認識到霍布斯對於人類生活最早的見解,既獨立於傳統,又獨立於近代科學,我們必須研究他的道德思想和政治思想的起源。因為,研究霍布斯的早期思想,可以使我們看到,他最早的人生概念,早在熟悉近代科學之前,就已經在他的頭腦裏形成瞭,這樣我們就能確認一個事實,即那個概念獨立於近代科學;而且,研究他後來的思想發展,可以使我們進一步證實這項發現,因為我們事實上將會見到,他最早的人生觀,在跟近代科學的要求發生衝突。另一方麵,把霍布斯的思想發展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即作為從傳統中逐步解放齣來的過程來研究,會使我們明白,他越是擺脫傳統的桎梏,至少就越清楚地意識到,他早期人生見解的先決假設和涵義、後果都是什麼;這樣我們就可以證明,如果充分理解其意義的話,他的早期觀念,就不但是獨立於傳統的,而且甚至是反傳統的。現在,我們既從近代科學的影響(大體上)日益增大的角度,又從傳統的力量(大體上)日益減弱的角度,去研究他的思想發展,而我們的齣發點,是同一個原因,就是對於霍布斯的早期人生觀感到興趣。然而,我們從這兩個角度入手,所運用的方法,卻是不一樣的。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們的興趣特彆集中在霍布斯的早期思想上,集中在他研究精確科學之前所持的觀點上。在第二種情況下,我們特彆想要看到他趨嚮擺脫傳統的具體過程,這個趨嚮在霍布斯的後期,顯露得最為清楚。不過,把這兩條研究思路截然分開,是不可能的。由於霍布斯的早期著作很稀少,而他的後期思想則發揮得非常充分,所以我們在有些情況下,不得不對霍布斯後期思想發展的齣發點加以推測,以此來闡釋重建他的早期觀點,從而彌補材料的不足。這一點必須強調,因為兩條研究思路互相依賴,否則本書的寫作構想就難以成立瞭。
  在霍布斯那裏,“早期著作”這個措辭的涵義有些獨特。如果我們把它理解為霍布斯第一部係統的政治哲學著作(《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1640年完成)之前的所有著述的話,它們就包括他五十歲以前的全部寫作。在這個意義上,“早期著作”計有:(1)他為其譯著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寫的引言(不晚於1628年);(2)詩作《峰巒觀止》(約1627年);(3)由特尼厄斯發現編輯並命名為《第一原理簡述》的那篇短文(1630年左右);(4)為亞裏士多德《修辭學》所作的兩篇英文匯纂(約1635年)。上述第二和第三兩部作品,與我們的目的關係不大。另一方麵,我們還需要放入霍布斯早期的自傳和傳記記述,以及他的一些來往書信。這些極為稀少的材料,不足使我們賴以對霍布斯早期思想的所有方麵,作齣一個確切的答案。有一部查茨沃思手稿,盡管不屬霍布斯文獻,但據我判斷,確實齣自霍布斯之手,假使它可以被用作研究霍布斯早期思想的一個來源,那麼情況就不同瞭。有理由推測,即便這部手稿不是霍布斯本人最早的著述,他對該稿的寫作,也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除非臨時另予注明,我主要使用莫萊斯沃思版的霍布斯著作(引用時稱《英文全集》或《拉丁文全集》)。《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和《比希莫特》,我用特尼厄斯版;《利維坦》用A.D.林賽的版本。
  承濛德文郡公爵大人慷慨地允許我在查茨沃思審閱霍布斯文獻並引用其中一些段落,謹此極錶謝忱。我也萬分感激查茨沃思圖書館的弗朗西斯·湯普森先生,他在我研究霍布斯文獻的時候所給予的幫助和忠告,其價值無法估量。
  歐內斯特·巴剋教授閱讀瞭本書的手稿,並提齣瞭非常有益的建議。我得以完成這項工作,首先歸功於他的仁慈和興趣。我必須嚮他深緻謝意。
  我還要感謝牛津巴利奧爾學院院長R.H.托尼教授、N.F.霍爾教授和E.J.帕森特先生給予我的幫助和鼓勵。
  洛剋菲勒基金會、學術援助理事會和西德尼·蘇塞剋斯學院董事會的資助,使我深受其惠。
  最後,E.M.辛剋萊夫人欣然承擔瞭翻譯本書的艱巨工作,我謹嚮她深緻謝忱。
  列奧·施特勞斯
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 導論:現代政治思想的基石 托馬斯·霍布斯,這位十七世紀英國的思想巨匠,以其深邃的洞察力和嚴謹的邏輯,為西方政治哲學乃至整個現代思想體係奠定瞭不可動搖的基石。他筆下的《利維坦》,不僅僅是一部政治學著作,更是一場關於人類本性、社會秩序與國傢權威的深刻革命。《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一書,旨在全麵而深入地梳理和呈現霍布斯宏偉的政治思想體係,帶領讀者穿越時空,與這位偉大的思想傢進行一次深入的對話。本書並非簡單地對霍布斯進行文獻解讀,而是緻力於揭示其思想的內在邏輯、曆史語境以及對後世産生的深遠影響,幫助讀者理解霍布斯如何構建起一個以“自然狀態”和“社會契約”為核心的政治理論,以及這一理論如何深刻地重塑瞭我們對國傢、主權、自由與服從等基本概念的認知。 第一部分:人類本性的洞察——“自然狀態”的理性推演 霍布斯政治哲學的齣發點,是他對人類本性的獨特洞察。他認為,人類並非天生具有仁愛或同情之心,而是以自我保存和追求欲望為根本驅動。在沒有外在約束的“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擁有無限的自由,但這種自由同時也意味著無限的危險。霍布斯將這種狀態描繪為“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一個充滿猜忌、恐懼、競爭和榮耀的“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的境地。在這種狀態下,沒有工業,沒有文化,沒有社會,隻有持續的恐懼和死亡的威脅。 本書將深入剖析霍布斯關於人性的論述,包括其對欲望、理性、恐懼和死亡的理解。我們將看到,霍布斯並非冷酷無情地否定人類的情感,而是以一種經驗主義和科學主義的態度,試圖從根本上理解人類行為的動機。他強調,正是這種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對安寜生活的渴望,促使人類尋求脫離自然狀態的方法。通過對霍布斯著作的細緻研究,本書將展示他如何通過一係列理性推演,構建齣這一極端但具有說服力的“自然狀態”圖景,從而為他後續的政治理論鋪平道路。讀者將瞭解到,霍布斯所描繪的“自然狀態”並非一個曆史事實,而是一個重要的思想實驗,它揭示瞭如果沒有有效的政治權威,人類社會可能麵臨的根本睏境。 第二部分:通往秩序的橋梁——“社會契約”的理論構建 為瞭擺脫自然狀態的泥潭,人類必須采取行動。霍布斯認為,解決之道在於通過“社會契約”。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人們自願放棄部分自然自由,將其轉讓給一個擁有絕對權威的實體——國傢。這個國傢,或者說主權者,其權力的來源是人民的同意,但一旦建立,其權力便不可分割,也不可剝奪。 本書將詳細闡述霍布斯“社會契約”理論的內涵與邏輯。我們將分析契約的參與者是誰(人民),他們放棄瞭什麼(自然自由),又獲得瞭什麼(安全與秩序),以及契約的最終目的。霍布斯強調,這個契約並非是人民與主權者之間的契約,而是人民之間相互訂立的契約,目的是為瞭建立一個共同的權力來約束他們。這種對主權者絕對權力的強調,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中最具爭議也最核心的論點之一。本書將探討霍布斯為何如此堅持絕對主權,以及這一理論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具有怎樣的意義。我們將考察他對於“自然法”的理解,即理性所發現的、指導人們通往和平與生存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構成瞭社會契約的理性基礎。 第三部分:絕對主權的闡釋——“利維坦”的本質與功能 霍布斯政治哲學的核心,無疑是關於“利維坦”——即國傢的概念。他將國傢比作一個擁有絕對權力、能夠維持秩序的龐然大物,其存在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護人民免受內外威脅,確保他們的生命安全。在霍布斯看來,主權者的權力是絕對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轉移的。這意味著,人民一旦將權力讓渡給主權者,就不能再反抗或質疑其統治,除非主權者無法保護其生命,這時契約纔失效。 本書將深入剖析霍布斯對“利維坦”的精妙論述。我們將考察他關於主權者形式的觀點,包括君主製、貴族製和民主製,並理解為何他更傾嚮於君主製。更重要的是,本書將聚焦於主權者擁有的各項權力,如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以及其不受任何外在法律約束的特性。我們將探討霍布斯如何論證絕對主權的必要性,以及其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關鍵作用。同時,本書也會觸及霍布斯對臣民義務的論述,即服從主權者是公民的基本職責,即使主權者的統治並非盡善盡美。這種對服從的強調,與他對自由的理解緊密相連,他認為真正的自由並非為所欲為,而是在法律框架內,免受他人任意侵害的自由。 第四部分:自由與服從的辯證——理解現代公民的角色 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常常被誤解為極端的專製主義,但深入理解後會發現,其理論中蘊含著對自由的獨特理解。他並非鼓吹無條件的壓迫,而是認為,在一個有秩序的社會中,臣民的自由在於主權者默許或法律未禁止的領域。這種自由是“沉默的法律”(the law of silence),即當法律沒有規定時,個人便擁有行動的自由。 本書將深入探討霍布斯關於自由與服從的辯證關係。我們將分析他如何界定“真正的自由”,以及為何他認為缺乏主權者的約束,自由隻會導嚮混亂。我們將考察他在《利維坦》中對私有財産、宗教自由以及個人安全的論述,並理解這些如何在絕對主權框架下得以保障。同時,本書也將辨析霍布斯關於反抗的極端情況,即隻有當主權者無法保障臣民的生命安全時,臣民纔有權反抗。這一理論,雖然為絕對主權辯護,卻也為後世的抵抗權理論埋下瞭伏筆。本書將引導讀者理解,霍布斯並非剝奪所有自由,而是試圖在安全與自由之間找到一個他認為最穩固的平衡點。 第五部分:曆史語境與深遠影響——霍布斯思想的傳承與爭議 理解霍布斯的政治哲學,離不開對其所處時代的深刻認知。十七世紀的英國,正經曆著宗教戰爭、內戰的動蕩,這些曆史事件深刻地影響瞭霍布斯對人性與政治秩序的思考。他的理論,既是對當時社會危機的迴應,也試圖為建立一個穩固的政治秩序提供理論依據。 本書的最後部分,將緻力於梳理霍布斯思想的曆史語境。我們將迴顧他所經曆的英國內戰,以及這一經曆如何促使他深刻反思國傢權力的必要性。同時,本書也將探討霍布斯思想對後世産生的深遠影響。從洛剋、盧梭到現代政治哲學傢,霍布斯的概念和論證,無論是被繼承、被批判還是被發展,都構成瞭他們思想的重要參照。我們將分析後世思想傢如何迴應霍布斯的“自然狀態”和“社會契約”理論,如何挑戰其對絕對主權的理解,以及如何發展齣不同形式的自由與民主理論。本書還將觸及對霍布斯思想的持續爭議,包括對其是否是極權主義思想傢的評價,以及其理論在當今社會依然具有的現實意義。 《人文與社會譯叢: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是一次對現代政治思想源頭的探索,它不僅僅是一部學術著作,更是一場智識的冒險。通過對霍布斯核心概念的深入剖析,以及對其思想的全麵梳理,本書將幫助讀者構建起對西方政治哲學史的清晰認識,理解我們今日所處的政治秩序是如何在曆史的洪流中,一步步被塑造和構建的。它邀請每一位對政治、社會和人類自身存在感到好奇的讀者,一同踏上這場理解霍布斯,理解現代政治思想之旅。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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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這套譯叢裏的特定書籍,我立刻感受到一種思想的“重量級”。它不是那種用來消磨時間的閑書,而是需要你全神貫注、甚至需要反復咀嚼纔能品齣其中味道的佳釀。我欣賞那種將復雜概念抽絲剝繭,用清晰的脈絡呈現齣來的筆力——這不僅是原作者的功勞,更是譯者高超的文字駕馭能力所緻。閱讀過程中,我常常需要對照一些曆史背景資料,纔能完全理解某些論斷的深層含義,但這種“主動探尋”的過程,反而加深瞭我的參與感。它讓我意識到,對既有社會結構的質疑和對人類本質的探尋,從未停止,隻是換瞭不同的錶達方式。這本書的齣版,無疑為嚴肅的學人提供瞭一個高質量的交流平颱,值得反復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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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嚮來偏愛那些能夠引發深刻自我反思的書籍,因為對我而言,閱讀的終極目的,是更好地認識自己所處的境地。拿到這本譯叢中的著作,我立刻被其內在的張力所吸引。它似乎在挑戰我們對“秩序”和“自由”的傳統認知,迫使我們去審視那些我們習以為常的社會契約的根基。譯者在文本的注釋和導讀部分,處理得非常得體,既提供瞭必要的學術背景支撐,又沒有喧賓奪主地乾擾主文本的閱讀體驗。這種平衡的拿捏,非常考驗譯者的功力和對原作精神的領悟。每讀完一個章節,我都習慣停下來,走到窗邊,看著外麵的人來人往,思考著書中所描繪的那種原始的、赤裸裸的人性狀態,與眼前這個高度文明化的社會之間,究竟存在著怎樣微妙的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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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閱讀體驗,可以說是一次對“古典”思想的現代化重訪。我一直認為,真正的經典,無論過去多久,總能對當下投射齣新的光芒。這本收錄於人文社科譯叢的作品,無疑就是這樣一種存在。它的敘事方式帶著一種令人信服的、近乎幾何學的嚴密性,每一步論證都像是在搭建一座精密的建築。我尤其留意到譯者在處理那些帶有強烈時代烙印的觀念時所采取的策略,他們顯然沒有簡單地做字麵翻譯,而是力求在現代讀者的語境下,重建起原作者的思想藍圖。這種“在場感”的營造,使得原本沉睡的理論重新煥發齣活力,讓我們得以用更成熟的視角去評判和吸收其中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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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一直對那些宏大的政治理論抱有一種敬畏又疏離的態度,總覺得那是少數精英纔能觸及的領域。但這次翻開這本《人文與社會譯叢》裏的某部作品,卻意外地發現,它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高不可攀。行文的邏輯極其清晰,仿佛一位老練的老師,耐心地引導著初學者一步步揭開復雜的麵紗。文字的流動性很好,盡管討論的是深刻的哲學議題,但閱讀起來卻不至於讓人感到窒息。我特彆欣賞譯者在處理那些關鍵術語時的細緻考量,那些在不同語境下有著微妙差彆的詞匯,都能被精準地捕捉和詮釋。這讓我能夠更順暢地進入文本的核心,去感受作者構建的世界觀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來的。這絕非輕鬆的閱讀,但絕對是精神上富有迴報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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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譯叢的書籍,光是名字就讓人心頭一緊,那種曆史的厚重感和思想的冷峻感撲麵而來。我總覺得,讀這些經典著作,就像是走進瞭思想的迷宮,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錯過瞭一絲一毫的精妙。這本書的裝幀設計得很雅緻,那種略帶陳舊感的封麵,仿佛在無聲地訴說著歲月的沉澱。拿到手的時候,那種紙張的質感,油墨的香氣,都讓人有種莊重感。我猜想,譯者一定下瞭極大的功夫,纔得以將那些晦澀難懂的古老思想,用現代的語言準確地傳達齣來。閱讀的過程,無疑是一場對心智的磨礪,它要求我們放下既有的偏見,去傾聽那個遙遠而深刻的聲音,去理解一個時代背景下的生存睏境與哲學思辨。這種體驗,遠非簡單的信息獲取,而是一種深層次的精神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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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著作,值得細細體味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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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書的最後一個章節,施特勞斯對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思想進行瞭總結性的梳理與歸納,在五個大的方麵理清楚瞭霍布斯的早期到晚期的思想發展過程,這樣的明確而有條理的梳理還是比較少在施特勞斯著作裏麵齣現的。我們其實在一個圈裏麵生活,那就是自己的小圈,想突破這個小圈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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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分析總結,在布魯姆看來這本書在思想的討論與問題的把握方麵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所以影響到其質量,簡而言之是施特勞斯的宗教批判相關知識並不足夠,因為施特勞斯的隱微閱讀方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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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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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讀懂施特勞斯,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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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易,亦即陰消[7]陽長、陽長陰消的相互變化。如一般的太極圖所顯示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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